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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镇市国土资源局丰镇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程招标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关闭字体变小字体变大字体调整 Time: 2018-07-16  浏览次数:8764次

    2018年07月13日内蒙古恒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丰镇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nmgp.gov.cn)发布了丰镇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程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丰财购准字(电子)[2018-GC-W039]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报名所需材料要求,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报名材料说明: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基本帐户);

    (5)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前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

    (6)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

    (7)近一年(2017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上述要求中所有文件的原件(在有效期内)及复印件贰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交代理公司(原件查验之后退回)。


    更正为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基本帐户);

    (5)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前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

    (6)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

    (7)近一年(2017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上述要求中所有文件的原件(在有效期内)及复印件贰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交代理公司(原件查验之后退回)。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8年07月16日


    丰镇市国土资源局丰镇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程招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恒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丰镇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丰镇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程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丰镇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程招标

      批准文件编号:丰财购准字(电子)[2018-GC-W039]号

      采购文件编号:NMHTZFCG-2018-03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丰镇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程招标1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3919089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7月13日至2018年07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基本帐户);

    (5)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前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

    (6)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

    (7)近一年(2017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上述要求中所有文件的原件(在有效期内)及复印件贰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交代理公司(原件查验之后退回)。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 下午 03:00

      投标地点: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8年8月3日 下午 03:00

      开标地点: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大厦A座二楼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卓拉

      联系电话:18804896585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恒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佳地支行

       账号:150811859493

      采购单位名称:丰镇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丰镇市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侯利柱

      联系电话:0474-3202042


      

    内蒙古恒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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