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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丰镇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恒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丰镇市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丰镇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丰镇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饰工程招标
批准文件编号:丰财购准字(电子)[2018-GC-W034]号
采购文件编号:NMHTZFCG-2018-02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丰镇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饰工程招标 | 1 |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894057.00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是本企业注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证;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6月25日至2018年07月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恒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
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
4、其他资料
(1)合格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
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材料中所有文件的原件(在有效期内)及复印件贰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交代理公司。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0日下午03:00时
投标地点: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0日下午03:00时
开标地点: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地址:丰镇市
采购单位名称:丰镇市人民法院
地址:丰镇市
邮政编码:012100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474-32677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大厦A座二楼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高成禧
联系电话:15354855369 0471-436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