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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取消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通〔201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我部已取消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事项。为做好通信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我部决定自2014年一季度起,将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工作交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承担。相关工作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进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月27日